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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很紧张,父辈二家共13口住一个只有50平方的旧房子里,后来不得不去租房子住,区区间宅基地何来浪费?结合十七条“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 。 按照土地法第三十七条:“....连续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规定不只是针对集体土地,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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