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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陕西省宁强县巨亭镇黑水村一组合法村民,兹农村户口!事件描述 因本人结婚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现将老宅(本人爷爷留下的遗产)划分为本人宅基地 强县汉源镇居住,现长女 张英(随张清源户口一起迁移)办理了老宅(爷爷留下的遗产)土地使用证!也就是将老宅分为两户 求助 1.根据以上问题我如何维护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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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品房,而是集体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组织中的村民自有的宅基地不能流传给 ,爷爷还给叔叔三根金条,只不过当初没有协议,没有字据。1993年农村房屋统一发集体土地使用证。政府机关在地籍调查时,我公公确实想分一些给上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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