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的独立 2.1 本合伙为独立经营体,合伙财产独立于任何合伙人,为两个合伙人共有,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要求分割,合伙经营体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2.2 本合伙 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 6.4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合伙人向第三转让合伙份额的,应以其转让价格购买欲转让的 ...
//www.110.com/ask/question-3836196.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