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太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标注了“此房无产权”这个虚假标注,买受人就有过错,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得承担本应该由富太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误区。另外认定为欺诈还要看这个结果是不是对你造成了损害,实际上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吕诚这位权倾一时的大法官对案件是非对错、认定的 ...
//www.110.com/ask/question-3778974.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