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分公司发生劳资纠纷,总公司所在地与分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均不予立案,又不出具书面材料,如何处理? 总公司为京澳合资公司,总公司住所地在海淀区,分公司住所地在石景山区,两个工所在地仲裁机构都不予立案,又不出具书面材料,可以向法院起诉吗,应该向哪个区的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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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细阅读...本人于2008年5月21号进杭州一家汽配公司上班.刚进公司就被调到广州分公司来工作.因为公司至今未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克扣和拖欠我加班费.我与公司发生了纠纷..我手上有足够的证据.例.全体工资表.有全体员工的签名.考勤表.和工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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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和新老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转签协议如下: 劳动关系转签协议 甲方:济南生产分公司 乙方:济南公司 丙方: 基于经营管理之需要,甲方公司转设为具有法人责任能力 因甲丙双方权利义务的转让二中断。 三 未来发生非基于丙方过错而产生的劳资纠纷,乙方作为担责主体,与甲方无关。 四 本合同三方签字 签章后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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