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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本村不承认户口。 4未婚女青年,丧偶,离婚妇女外出一年以上,并以形成事实婚姻的,不享受本村任何待遇。 第四十三条 1双女户可招上门女婿一个,按正常 自愿交生产垫本50000元方可接收,若再迁入子女的《18周岁以内》或者在生育子女的,没人叫生产垫本50000元方可接受落户《我们离不起婚,也生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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