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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县城那边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证和土地证都齐全,其性质为“国有出让”,并且我们向国家缴纳了一笔不少的土地出让金。因为买房时有向银行贷款 “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所以不再补偿我家土地未使用完的年限土地出让金。即在这个片区,不同性质的房屋补偿标准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返还证件时按原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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