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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闯的通话事实,以核实陈友柱警官通过电话间接地给徐闯通风报信,为徐闯毁灭证据及串通证人提供了时间和空间条件的事实,从而反证胡能依法不构成犯罪。 是由控诉方负责的规定,而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的办案思路把举证责任推卸给被告人,是办案法官不懂法?还是故意糊弄不懂法的申请人? 十三、关于本案真实事实的陈述 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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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二款“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决定让申诉人承担全部责任。继之,安阳市 像豫法58号民事判决书所说没有追究申诉人的刑事责任。豫法58号民事判决书不顾办案原则,依仗职权,采取凭空想象,猜测和推理,和一审,二审一样,把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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