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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的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应由原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也可经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知,怎么只有法院推说如何复杂,还有良心吗?这出卖方属于弱势群体,关乎生存问题我们之间怎样体现?仅凭借买方户口性质,确定产权归属合法性有多少?只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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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解读: 2010年5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人员与农民联合农村宅基地、责任田违法建房出售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请示最高人民法院。经认真研究,并征求了有关 情形:(1)虚构单位名义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即虚假主体;(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虚假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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