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只生育一个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五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经夫妻 讨论后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事关广大农民的基本民事权利,属于《立法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其法律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宜通过司法 ...
//www.110.com/ask/question-2207009.html-
了解详情
双独夫妻一胎计划外二胎为何不批,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一胎计划外不在批准二胎。这一条是根据什么得来的 法律依据在哪里?...
//www.110.com/ask/question-2294861.html-
了解详情
《生育证》后才可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否则,除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缴纳社会抚养费外,同时向村委会缴纳违约金20000元。 3、村民生育或 。 第十二条: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村规民约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未尽之条款按上级政策、法规为准。上级有关计划生育的 ...
//www.110.com/ask/question-2157452.html-
了解详情
第一清偿顺序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 父母退休时应由所在单位发给的一次性养老补助列入破产财产的第一清偿顺序没有法律依据。 此复 二○○四年六月十七日 以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 ...
//www.110.com/ask/question-1004404.html-
了解详情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甚至增加社会离婚率,有违社会公德。 对于山东省乃至全国如此大的人口基数,这种再婚夫妻的情况是相当多的。因此,建议适时修订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 ...
//www.110.com/ask/question-1864264.html-
了解详情
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一) 甚至增加社会离婚率,有违社会公德。 对于山东省乃至全国如此大的人口基数,这种再婚夫妻的情况是相当多的。因此,建议适时修订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 ...
//www.110.com/ask/question-1864256.html-
了解详情
我老婆姊妹四个全是女孩,三个妹妹全部外嫁,只有我老婆在家里,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条,,申请二胎生育指标,计生委说。我孩子要姓我老婆的姓,现在孩子已经七岁,上一年级了,请问他们有法律依据,这是强制性规定吗?...
//www.110.com/ask/question-823421.html-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