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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销店负责人,住本村,联系电话13523322601。 再审被申请人:林州市临淇供销社,法定代表人,栗东生,原该社主任,电话0372-6711401。 再审申请人侯天增对 法临民初字第142号、(2004)安民终字第144号民事判决,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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