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纠缠等在精神上不能达到强制妇女意志的行为区别开来,不能把任何纠缠或者不足以强制妇女的一些威胁行为都认定是胁迫,从而认定行为人犯有强奸罪。另外,青年男女在 不能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以谈恋爱为欺骗手段,利用妇女意欲与之结婚的心理,与妇女发生性交而违背妇女意志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上文中的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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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情人欲告强奸罪,公安认定是通奸。情人不服,去男人单位搜索证据,男人承认:恋爱认真,但没打算结婚。非自愿理由:第一次约会,男人见多次抗拒婚前性行为 聊天记录、短信、证人、医院、药房等。司法解释:以恋爱为名义,利用女方欲与之结婚心理,发生性关系而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论处。另:侵害贞操权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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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 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也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强行与生活作风不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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