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2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为条件,出借人应当就履行了“提供借款”义务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交付借款举证责任应当由原告承担。本案中原告所持有借条形式虽然是 这种主张是否能够成立。本案中,原告提出一次性给付60万元及30万元均为现金给付,但没有任何银行交易凭证,也不打收条,显然不符合交易习惯,因此原告 ...
//bbs.110.com/thread-55732-1-1.html -了解详情
,而且是用于赌债等非法债务。法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原告企图通过借条这种合法形式来掩盖其追要赌债 当事人明知是赌债,但因为害怕庄家暴力威胁,才迫于无奈写下借条、欠下巨额借款,在法庭上又苦于没有证据证明是赌债,或者因担心庄家报复而不得不承认是借款, ...
//bbs.110.com/thread-53697-1-1.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