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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秩序,不服老师管教,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应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审理 广西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 及学校共同起诉至人民法院,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韦某珍老师的行为是种什么性质的行为,由此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即确定本案的责任主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07969.html -了解详情
不遵守课堂纪律,扰乱课堂秩序,不服老师管教,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应该适当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 审理 广西桂林市荔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 及学校共同起诉至人民法院,故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韦某珍老师的行为是种什么性质的行为,由此行为产生的后果由谁承担,即确定本案的责任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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