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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收荒芜费。耕地荒芜满二年的,除征收荒芜费外,原批准机关或发包单位可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基本建设单位的荒芜费,由县(市)土地管理部门 逐步进行调整。调整前,不准在超过标准的宅基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第三十五条农村居民申请使用村内空闲宅基地和其他废弃地建设住宅的,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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