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需具有交易的性质。如果让与人与受让人在法律或经济上同属一人,则不存在交易的性质,例如因公司合并而移转所有权时,则不应产生善意取得的适用问题。这 ,同时要保护所有人,因为由所有人无条件取回其物,体现了对其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占有人向有过错的前手追索。但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个弊端,即如果在经过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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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 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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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 规定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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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 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5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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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护手”观念,采纳“所有人任意让他人占有其物的,只能请求该他人返还”的原则,侧重对受让人利益的保护。一旦权利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给他人占有的,只能向占有人 的转让方法,仅指背书而言,未以背书取得票据的,不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例如,通过税收、继承、赠与、公司合并、破产清偿、普通债权转让等方法取得票据,即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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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湖南太子奶、株洲太子奶和供销公司合并重整。 (三)先行合并、再审破产 此种类型在实践中比较少见。在关联企业中的一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依职权 的结果。因此对于关联企业的合并重整需全盘考虑,在努力消除破产原因,提高企业营运价值的同时,必须确保对债权人整体利益的保护,达到利益平衡。 3.效率和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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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关重要,正是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公司分立的形式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对公司分立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无法纳入公司分立制度的保护范畴。[3] 参照国外 债权人有权依据第381条第2款等关于公司合并时债权人异议提出程序的规定,对分立提出异议(第384条、第3841条、第386条)。在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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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将窒息公司的活力。现实中存在的以上问题为我们思考企业并购中债权人保护法律制度留下了空间。 二、企业并购中对债权人进行保护的实证分析:债权人 ,目前有不少学者提出设置企业并购无效制度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认为持异议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公司合并无效。对此笔者不敢苟同,这种做法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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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关重要,正是由于我国公司法没有对公司分立的形式作出规定,导致实践中对公司分立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无法纳入公司分立制度的保护范畴。[3] 参照国外 债权人有权依据第381条第2款等关于公司合并时债权人异议提出程序的规定,对分立提出异议(第384条、第384—1条、第386条)。在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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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或者整个集团的利益。给予母公司控制权可以使少数股东和债权人得到更好的保护。在事实集团中,尽管没有股权或者合同的正式安排,但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有直接或者 义务,而对债权人没有信义义务。常见的规则是,当一个子公司对另一个子公司有债权时,第一个子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阻止子公司间的实质合并,从而保护他们对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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