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就突显必要,而作为债权保全手段之一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自然就在我国立法中得到了确立。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逐步由司法解释到以立法的方式确定 情况,则需分别考察其能否成立代位权。如因违法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如果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合同被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72.html -
了解详情
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赠与的任意撤销制度本身就是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最直观的标志。[5] 二、赠与合同的撤销制度 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 ,即可撤销。 一般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后,债务人即负有给付义务,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权。但对于赠与合同来说,由于其具有无偿性,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596.html -
了解详情
请求权。标的物为金钱及有价证券时,原权利人丧失回复请求权[4].到了德国民法典制定的时候,由于此时交易关系和交易观念已比较发达,因此,《德国民法典》明确承认 之债权人的撤销权,另一方面规定若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撤销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关于善意受益人方面的规定实质上是从法律上正式确立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022.html -
了解详情
要求债务人的次债务人直接向其履行义务;[21]因其具有保全权能的特征,它可在担保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以外给债权人的债权提供保全,使其债权最终能够得到实现。以上对民事 形成权说、折衷说即请求权和形成权说、责任说等学说。所谓请求权说,是指债权人的撤销权为对于因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利益的第三人直接请求返还的权利。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033.html -
了解详情
为标的者,不适用前二项之规定。围绕该规定,就特定物债权人是否享有债权人的撤销权[23],在解释论上有三种不同见解,即肯定说、否定说以及限制肯定说。否定说认为,如认可特定物债权人得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就等于承认债权人直接对物取得权利。限制肯定说认为,特定物债权也可适用撤销权制度以为保全,但撤销权系对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463.html -
了解详情
版,第109页。崔建远老师认为,这样的解释有利于显失公平制度与乘人之危制度相协调,最终使两个可撤销原因的界限清晰,法律适用明确。认为《民通意见》 股份公司法中废除了特许制而代之以准则主义,导致股份公司大量注册,小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受损。为此,德国不得不于1884年重新修订其股份公司法,确立其至今仍坚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132.html -
了解详情
第179期。笔者采前一种见解。),在解释论上有三种不同见解,即肯定说、否定说以及限制肯定说。否定说认为,如认可特定物债权人得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就等于承认债权人直接对物取得权利。限制肯定说认为,特定物债权也可适用撤销权制度以为保全。但撤销权系对于已成立的法律关系加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69.html -
了解详情
标的者,不适用前二项之规定。”围绕该规定,就特 定物债权人是否享有债权人的撤销权[23],在解释论上有三种不同见解,即肯定说、否定说以及限制肯定说。否定说认为,如认可特定物债权人得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就等于承认债权人直接对物取得权利。限制肯定说认为,特定物债权也可适用撤销权制度以为保全,但撤销权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746.html -
了解详情
统一合同法中作出规定。 十三、关于代位权制度 代位权制度是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内容,合同保全的基本方式有两种即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 〕参见周林彬主编:《比较合同法》第299页。 〔26〕参见杨立新:《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载《法律科学》1990年第4期。 〔27〕王泽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42371.html -
了解详情
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上遂设债的保全制度,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以资救济。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 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的基本功能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担保力,[13] 俾使全体债权人均获得清偿[14]。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581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