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为依托, 对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假如无法举证表示两种独特的认定债务为个人债务, 那此债务就会被推定成夫妻共同债务 使用约定财产制并且债权人对此约定了解的、签署借款合约时双方清楚约定债务为举债人一方个人债务时, 才能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些规则从表面上来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60057.html -
了解详情
以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为依托, 对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 假如无法举证表示两种独特的认定债务为个人债务, 那此债务就会被推定成夫妻共同债务 使用约定财产制并且债权人对此约定了解的、签署借款合约时双方清楚约定债务为举债人一方个人债务时, 才能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些规则从表面上来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58304.html -
了解详情
某名下财产。第三意见认为,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李某名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可以执行。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无论是在杨某名下还是在李某名下,都 共同享有。在本案中,李某没有参与犯罪,与其夫杨某无共同举债合意,因此该民事赔偿责任属杨某的个人债务,与李某无关。3.执行李某名义的夫妻共同财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85885.html -
了解详情
个人债务之争,原则上应有主张共同债务者举证,不能举证者,应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因而,我们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但从现实 戴建义之间存在借款事实。2、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承担原则界定债务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73085.html -
了解详情
个人债务之争,原则上应有主张共同债务者举证,不能举证者,应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因而,我们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但从现实 戴建义之间存在借款事实。2、运用举证责任分配承担原则界定债务性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73077.html -
了解详情
,人民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告知其可同时起诉其配偶,出借人坚持只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不应依职权追加借款人配偶为共同被告。 出借人与借款人均未明确表示 的,则可以认定该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532.html -
了解详情
利益,防止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促进了财产交易的安全性。为此,基于这种理论和理由,不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婚姻关系解除后,夫妻如何协议分割财产,甚至经人民法院 债务之争,原则上应有主张共同债务者举证,不能举证者,应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他方不承担偿还义务。因而,我们原则上同意后一种观点。 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8883.html -
了解详情
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一方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的,举债一方应证明所负债务基于夫妻合意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 夫妻共同债务时,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又难以排除举债方与另一方恶意串通,逃避共同债务可能。对于夫妻一方的举债,涉及到一个利益均衡问题。从第三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3862.html -
了解详情
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此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02债权人能否追加配偶夫妻共债被执行人?根据《最高 问题的参考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致人损害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但该侵权行为系因家庭劳动、经营等家事活动产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70981.html -
了解详情
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 当事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5781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