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 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也就是说,权利人不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其 其受理贷款申请,这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尽管如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我国物权制度的创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物权。 (二)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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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应当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等规则,宣扬了拾金不昧的精神,也有我们自己的特点。 至于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独具我国特色的 内容,但是与债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普遍法相比较,物权法的民族性和固有性还是其鲜明特点。 如果说,在民法典中最需要有共同性而不是民族性和固有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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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制度都起源于罗马法, 惟典权是中国固有的物权制度, 无论是从保护传统法律遗产还是从适应当前国情的角度来说, 我们都只能加以继承, 而不是轻言废止。 二是 一直大量存在, 并得到了司法实践的承认和保护。在自己的私有住房暂时不用又不愿租赁或变卖时, 可采用将房屋出典他人的形式, 这就为所有权人找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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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意义!更会吃大锅饭、土地归国有,如何管理?谁来使用?管理很复杂,还有干部的问题。国有的问题不是当务之急。我看维持原文还较实在。国有的问题 城市的土地以前属于集体所有,批准为市后是否就变成为属于国家所有呢? 河北纪维涛等人提出宅基地应属于国家所有,但应明文规定社员使用权。北京王永泉等提出宅基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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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的权能,当无疑问。但是,地役权是否具有占有的权能,学者间则存在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无论是积极地役权还是消极地役权、继续地役权还是非继续地役权、表见地役权还 形式:一是生活性使用,即用益物权人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使用用益物。生活性使用一般为单纯使用标的物,不伴随收益权能。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人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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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问题,在该法第6章第74条有了明确说法。更为典型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转让,自初审起,这两项涉及亿万农民权益的议题就 。反之,只要是私有财产,就是属于那些有产阶层自己的,就不能像对待国有财产那样严格保护。殊不知,过去近百年来的实践表明,所谓国有财产,乃是谁也不知道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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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中对财产权补偿进行补充。 (二)我国土地征用与生存权补偿 那么为什么本文不是探讨我国土地征用的财产权补偿,而将土地征用和生存权补偿联系在一起呢?这里有我国制度 电脑的绝对拥有量很小。 在养老保障方面,早期,Z村的老人们一般依靠属于自己的一份自留地和家庭的支持来安度晚年。村民们从96年开始参加A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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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些其他问题。首先,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因为由原审法院纠正自己的错误就如同由病人自己切除自己身上的病灶一样的难,这是非常朴素的道理 归自己使用为由申请再审。这种情况,无论原判决是否有错误,均无法再变更此部分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再审没有实际意义。又如甲、乙双方因果园承包合同发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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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物权法第二条规定: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也就是说,权利人不需要借助他人的帮助,就能够依据自己的意志依法直 接占有、 其受理贷款申请,这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尽管如此,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仍然是我国物权制度的创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物权。 (二)公共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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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签章,共同共有人中任何一个或者部分共有人为自己的利益将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都是对其他共有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故银行信贷人员在设定抵押时必须注意 有效抵押担保。笔者认为就现行的法律框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宜用宅基地上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消费性贷款,避免出现上面的矛盾,造成银行债权不能实现,贷款无法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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