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也是行为(Et non facere facere est.)的格言已经成为各国刑法理论、司法实践与刑事立法公认的命题,但如何确定作为义务的来源、如何通过作为义务 体现了等价性理论对因果关系这一要件的解释。 【注释与参考文献】 ⑴此处及正文部分的解释系构成要件的解释,而非刑法解释学意义上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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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是指未完全实现犯罪的情形,包括没有发生构成要件结果以及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分则的构成要件是以单独的既遂犯为基本模型,在这个意义上 ;主观责任论抛开未遂的客观危害行为来强调主观犯意,这就失掉了犯罪未遂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就难避免主观归罪。总之,这两种观点各执一端,都失之片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64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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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犯是指未完全实现犯罪的情形,包括没有发生构成要件结果以及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刑法分则的构成要件是以单独的既遂犯为基本模型,在这个意义上 ;主观责任论抛开未遂的客观危害行为来强调主观犯意,这就失掉了犯罪未遂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就难避免主观归罪。总之,这两种观点各执一端,都失之片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641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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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分,所有与构成要件的实现具有因果关系之人皆为正犯。至此,犯罪参与类型划分之功能应定位于将所有非直接实现构成要件之行为方式明确在刑法总则中进行 规定,无论是司法实践还是学界观点均认可上述条款中的暴力犯罪并不限于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暴力犯罪,对于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的杀人、抢劫、强奸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80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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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特赦,或者因为自诉人没有告诉或告诉后又撤回, 本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当事人, 在法律上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不再执行已判的刑罚了。在这些情形中,国家免 (二)项是一致的,即在因果关系构成要件上免除国家的赔偿责任。损害既然是由受害人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所致,而非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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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点,即这种联系存在于因果关系之中(请参见刑法第222条,过失导致他人死亡的)。这种做法是出于以下考虑:刑法用危害法益之人必须负刑事责任的方式来维护法 。更何况,在出现未遂结果时,如故意杀人未遂而致人伤害,杀人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客观存在的。难怪有学者对狭义说提出非难。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58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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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关系。对此,苏力有过精到的论述,法律上的自愿就如同法律上的真实、因果关系、故意和过失、正当防卫等概念一样,都不是一种自在的性质;它们都不 ,因为被害人同样会影响加害一被害关系的互动,其对被害局面的控制力会影响犯罪的性质与严重程度,从而对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产生作用。 在刑法领域,对被害人过错的界定无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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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明显有悖于法治原则。 2.抢劫罪说错误理解了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关系。如果某种行为不是实行行为,即使发生了结果 临时起意取财的场合,行为人客观上并未实施抢劫的手段行为,并不存在承担抢劫罪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从主观上看,行为人只有利用压制反抗状态取走财物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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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有根据请求、授权或者刑罚要求才予追究。 对于原因自由行为和完全昏醉醉之间的关系,德国联邦法院的判决予以了关注[10]。综观联邦法院的判决,结合相关理论著述,二者之间 法杂志》第37卷第5期;柯耀程:《刑法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问题探讨》,载《现代刑事法与刑事责任》(蔡教授墩铭先生六秩晋五寿诞祝寿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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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遇措施的施行促生了教育刑。因此,在因果关系的顺序链上,教育刑并不是因,刑罚轻缓化潮流与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也不是果,前述二者根本不是教育刑 前引[37],邱兴隆书,第245页。 [70][德]格吕恩特雅科布斯:《行为责任刑法--机能性描述》,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页。 [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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