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犯未遂则为不构成犯罪的未遂行为(不可罚的未遂或未遂行为)。推而言之,对误认为真贩卖毒品的行为、将死尸当活人“杀害”的行为、误将动物当人“杀害”的行为,都不 入室盗窃,一人在门口望风,望风之人欲成立犯罪中止,只需在另一人入室前告知自己欲放弃犯罪,不在为其望风即可。再如,一人欲去杀人,另一人为其准备匕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6678.html -
了解详情
而不采取有效行为的,均不足以构成犯罪中止。[15]第三种观点认为,阻止结果发生的措施必须有效,但是,阻止结果发生的行为则并非只能由行为人一人实施,第三者与行为人共同采取措施 盗窃,一人在门口望风,望风之人欲成立犯罪中止,只需在另一人入室前告知自己欲放弃犯罪,不在为其望风即可。再如,一人欲去杀人,另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559.html -
了解详情
发生而不采取有效行为的,均不足以构成犯罪中止。第三种观点认为,阻止结果发生的措施必须有效,但是,阻止结果发生的行为则并非只能由行为人一人实施,第三者与行为人共同采取措施 入室盗窃,一人在门口望风,望风之人欲成立犯罪中止,只需在另一人入室前告知自己欲放弃犯罪,不在为其望风即可。再如,一人欲去杀人,另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445.html -
了解详情
而不采取有效行为的,均不足以构成犯罪中止。[15]第三种观点认为,阻止结果发生的措施必须有效,但是,阻止结果发生的行为则并非只能由行为人一人实施,第三者与行为人共同采取措施 盗窃,一人在门口望风,望风之人欲成立犯罪中止,只需在另一人入室前告知自己欲放弃犯罪,不在为其望风即可。再如,一人欲去杀人,另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135.html -
了解详情
,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10]此后,我国刑法学界在长达 ,第47页。 [53]参见江瑞晋、陆习江、解梅娥:《室外放风者是否构成入室抢劫的共犯》,《江苏法制报》2010年1月5日。 [54]黎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550.html -
了解详情
受其支配的,这种主客观要件的统一及其所决定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就是不能犯未遂构成犯罪及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科学根据。(40)从主客观统一上看,在一般情况下,能犯 ,第47页。 (53)参见江瑞晋、陆习江、解梅娥:《室外放风者是否构成入室抢劫的共犯》,《江苏法制报》2010年1月5日。 (54)黎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6468.html -
了解详情
的立场。那么,如果不是直接从陷入错误的被害人手中领受现金,而是在被害人已经将钱款打人先行为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后,后行为人按照先行为人的指示提出钱款的,除非事先存在 作为整体事后抢劫的共犯处理,也不会发生处罚空隙。因为尽管暴行、胁迫在我国不构成犯罪,但对后行为完全可论以窝藏罪。而若造成了轻伤以上的结果,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62042.html -
了解详情
犯罪规律理解,为什么一定把犯罪人的伤害解释为防卫的错误呢。真正入室盗窃的规律不就是比一般盗窃更有伤害危险吗?也许乙吼一声、追一下也是同样的结果,所以 中级法院认定张洪行为完全属于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判决不构成犯罪,对损害后果不承担刑事责任。李振华等6人已因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刑或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理。 [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8850.html -
了解详情
一切侵害或者危险,它是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危害行为的前提。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广义的危害结果,否则就不构成犯罪。而狭义的危害结果是对刑法所保护的对象所造成 没有什么不同。 [③]但是,在行为人在夜间尾随妇女、强行人室、意在抢劫的场合,则另当别论这种场合,行为人的强行入室,将门锁上的行为,己经对被害人的人身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556.html -
了解详情
者在理解和解释刑法规范时必须遵循。大量的刑法规范(主要是行政刑法规范)规定行为构成犯罪以违反相应行政法律法规并造成一定的严重后果为条件,因而对这些刑法规范进行适用 抢劫与入室抢劫有别,这一区别在盗窃最终是否存在?二是一年内实施了三次入室盗窃或扒窃行为,但有一次没有得逞,是否成立多次盗窃?三是年内实施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5146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