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的概括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进一步分析不难发现:即使以该定义为标准,两罪的具体行为表现方式仍难以区分违反规定处理事务同不认真履行职责仅属语词描述的 具有一种性质的主观罪过要么是故意,要么是过失。因此,按照解释规则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只能分别具有一种性质的罪过形式。 2、从保持罪名体系的协调性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467.html -
了解详情
年有期徒刑;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构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最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而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森林法的 、抗诉或者申诉,浪费国家司法资源。”[19] 实际判决中也未严格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 【判例1】被告人王二团、杨哲、王利明负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9833.html -
了解详情
没有采纳上述建议。但这并不意味着故意放弃职守或故意不履行职责属于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而只是说明:故意放弃职守已经被其他犯罪吸收。那么,故意放弃职守究竟被什么 法律根据的,在司法实践中只会增加思想混乱,是不可取的。 其次,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是无法真正区分的。正如有的论者指出,在汉语中,玩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0305.html -
了解详情
入手。首先,在认识因素方面,行为人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对他们的职务和职权范围,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行业性规定都会有明确的规定,行为人应该知道自己应该 由于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本意所在,也是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区别开来的意义,对危害结果持过失心态的可以纳入玩忽职守罪的调整范围。 因此,在对滥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849.html -
了解详情
,存在两个方面需要探讨:一是1997年刑法典内部法条关系,一是1997年刑法典与单行刑法关系。?(一)1997年刑法典内部法条关系?综观新法典对分则体系、内容的 中,我们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定罪量刑。刑法典第397条规定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二罪在主体、客体及客观要件上不存在差别,区分它们的关键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232.html -
了解详情
与不作为并不决定罪过形式的刑法原理是相悖的。 其次,刑法之所以把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规定在同一个条文中,总是因为它们之间在客观方面或者主观方面具有某种 的故意行为。但是这些犯罪都是过失犯罪。特别是刑法第134条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其法定的罪状表述中明确包含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864.html -
了解详情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所谓的税务征管。在这种场合,根本不存在行为人的本有的正当职权问题,如果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本不在渎职犯罪之列。B. 公职人员非职活动 ,我国《刑法》第397条明确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司法解释⒄对于滥用职权行为与玩忽职守行为也作了具体界分: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479.html -
了解详情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所谓的税务征管。在这种场合,根本不存在行为人的本有的正当职权问题,如果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本不在渎职犯罪之列。B. 公职人员非职活动 ,我国《刑法》第397条明确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司法解释⒄对于滥用职权行为与玩忽职守行为也作了具体界分: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478.html -
了解详情
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进行区分 两罪均属于渎职罪,当然其同类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但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却是渎职罪中两款不同的犯罪,各有其自身构成 案中,行为人不可能对可能发生的危害后果没有认识。如果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务疏忽大意,违反国家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63199.html -
了解详情
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所谓的税务征管。在这种场 合,根本不存在行为人的本有的正当职权问题,如果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本不在渎职犯罪之列。B. 公职人员非职活动 ,我国《刑法》第397条明确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司法解 释⒄对于滥用职权行为与玩忽职守行为也作了具体界分:滥用职权行为表现为违法决定、处理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958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