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17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日到被告处强行把刘某凤第走抚养至今,原被告开始分居,现原告宣某认为二人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为此诉至法院。 另查明,原告带去嫁妆有:四组合柜一套、洗衣机 婚后夫妻财产状况,本院对于其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求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
//www.110.com/panli/panli_217775.html-了解详情
前五间和后五间,也适合实物分割。2、将共同财产化肥、农药、农机配件等财产折价分配。3、依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财产分配应当适当照顾女方和未成年人利益。故 屋五间及厨房归岳某某所有,杜某某分得五间房屋中包括一间过道,该过道应允许岳某某通行使用。对于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同意折价5000元,应归岳某某 ...
//www.110.com/panli/panli_156056.html-了解详情
甲和胡某乙作为受害者家属念在亲属关系对赵学不予追究,根据继承法、婚姻法,现有权利继承其遗产靳某某及其亲属赵学、赵明等正式声明自愿放弃对一切遗产、遗物去世 。 三、双方对于胡某甲、赵靳某夫妻共同财产及赵靳某个人财产无其他争议,以后不再因此事而引起诉争。 四、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自预缴由各自承担。 ...
//www.110.com/panli/panli_153182.html-了解详情
是1993年1月1日,结婚后双方又没有约定一方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关于“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 ,应判归上诉人刘某某所有为宜,且符合以上法律规定。但鉴于房屋价值16.68万元,双方对该共同财产应依法分割,上诉人刘某某应给付被上诉人崔某某9.34 ...
//www.110.com/panli/panli_144071.html-了解详情
及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原审判决:一、准予原告郜某甲与被告秦 改判不准离婚。2、上诉人秦某某现在有证据能充分证明,位于(略)郜某甲住房子,是双方结婚所盖,属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3、上诉人是独生子,作为孩子 ...
//www.110.com/panli/panli_137230.html-了解详情
》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规定,应理解为:(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是 夫妻共同财产权利,特别是由于夫妻间特殊身份关系,夫或妻任何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行为对于第三人来说,不论是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均无法知道是否该处分行为只是个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105826.html-了解详情
主张其权利。对于上诉人李某某提出原审未对电视机等其余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上诉主张,因讼争双方在一审期间均未就尚有其余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包括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2003)佛禅法民一 ...
//www.110.com/panli/panli_85976.html-了解详情
共同财产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判决。被告认为有共同债务1万元,缺乏证据,不予认定。 因其在一审庭审中已明确放弃处理该部分财产,故对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于上诉人向他人所借债务1万元,其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款确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58513.html-了解详情
逃避夫妻共同债务签订无效协议,故此房产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本院认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夫妻之间已有协议为由加以对抗。而对于讼争双方签订《夫妻财产协议书》后形成债务,除非第三人知道夫妻间财产约定,否则亦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 ...
//www.110.com/panli/panli_51499.html-了解详情
予原告(从2004年6月起至关某枫年满十八周岁止),对原告超出该部分诉讼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因南海区X镇江滨花园16座X号房产一直由原告 法院在本案中不作处理。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判决:一、准许原告程某某与被告关某某离婚; ...
//www.110.com/panli/panli_4859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