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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共同财产事实, 因被告郭xx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质证权利。经合议庭口头评议一致认为:原告提供证据1、2符合证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定;证据 完全破裂为由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被告离婚。 原、被告均未提供予以证实两人有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证据。 本院认为:原、被告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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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刘某某所有。 综上,刘某某出售讼争房屋行为,系其对自身财产依法处分,并未侵犯黄某乙权利。因此,黄某乙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故判决: X室系被上诉人刘某某罗某雪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享受二人工龄优惠,并支取了罗某雪公积金后购买,原审判决认定讼争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正确。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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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他们私自处分该共有房产错误。请求二审撤销原判,保护上诉人财产所有权。 邢XX答辩称:双方离婚属合法自愿。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及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均 房屋资金来源均为夫妻共同打工所得,张某某对此并未提出异议,现请求主张该房屋共有权理由,本院也不予支持。综上所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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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给原告做和好工作,原告不同意被告和好,坚决要求被告离婚,足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勉强维持原、被告婚姻关系已无必要 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合法处分,本院应尊重当事人意愿,故对原告自愿不要求被告承担抚养费当庭陈述,本院亦应支持。对于原、被告婚后共同财产问题,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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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认可该房产现价值为17万元。 本院认为:首先,本案争议宅院系宋某全刘爱英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五 宋某甲、宋某乙三人共有,刘爱英以遗嘱处分了宋某甲、宋某乙二人份额,遗嘱这部分,应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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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收入购买集资房一套,2009年5月16日南召法院判决原告王某甲被告王某乙离婚时,对家庭共同财产未予处分,现原告依法起诉,请求法院查明事实,在析产基础上,判 某甲被告王某乙应占二分之一份额即x元,在原告王某甲被告王某乙离婚时,二人夫妻共同财产应为x元,故原告王某甲应分得x元二分之一即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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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称:五套拆迁安置房是海某甲、王某某等五人共有房产,并非是王某某、海某丙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某、海某丙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争议房产分割约定 在离婚分配财产时承担了21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王某某海某丙对房屋分配处理合情合理。 经再审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属实。有结婚证、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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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且该事实亦被原审法院(2005)管民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所认定。谢予兴在逯某离婚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不但未履行协议将摊位过户给逯某, 涉案摊位买卖协议在逯某谢予兴协议离婚之前,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使谢予兴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苏某某作为购买方对谢予兴行为并不知情,苏某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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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行为侵害了共有人邓某某合法权益。因此周某某金××签订出租车转让协议为无效协议。邓某某得知周某某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并隐瞒x元卖车款后 不能成立,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邓某某同意周某某答辩意见。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基本事实正确。 本院认为,捷达牌豫DT-X号出租车由被上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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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并无约定归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应认定为原告被告韩某夫妻共同财产。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 某某母亲应知该房产系韩某王某某夫妻共同财产,其韩某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处分其儿子儿媳共同财产,损害了王某某利益,故被告韩某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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