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四、即使某谈双方之间的口头协议,也应该认定双方之间的抵账转让协议成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的相关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1、本案中双方争议的门面房是偃师市X路X号楼门面房东起的第1套,抵给马某、齐某的是第2、3套,因 ...
//www.110.com/panli/panli_29200590.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