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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
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7、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
合伙
、
合伙
型
联营
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 为当事人;没有清算组织的,以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为当事人。 52、借用业务介绍信、
合同
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帐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
//wenshu.110.com/wenshu_124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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