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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提请依法审判。被告人李某某对起诉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辩解只有开车这一 ,他和别人说过当时如果他不敲敲车窗,其他人怎么都不知道下去。在和李某某、“达摩”一起吃饭时,说起过那次他们打架打赢了。李肯定去了,因为后来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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