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期限确定,即20元×14天(住院天数)=280元。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为20元×14天(住院天数)=140元。以上合计9920.73元 由原告负担40元,被告负担5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 ...
//www.110.com/panli/panli_291569.html -
了解详情
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民事部分已达成协议履,并得到被害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2月2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 ...
//www.110.com/panli/panli_283554.html -
了解详情
3152.1元,系原告住院期间的合理费用,本院予以支持;对于护理费应按照原告住院时间与护理人聂红军的平均工资计算,计1320.9元,本院予以支持;住院生活补助费 常新枝对被告宋俊英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 ...
//www.110.com/panli/panli_261424.html -
了解详情
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张燕与被告赵奇离婚; 二、婚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 王芳 代理审判员 唐念存 代理审判员 李凯 二○○九年六月 ...
//www.110.com/panli/panli_198275.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河南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张卫青人民陪审员李淑珍人民陪审员李艾二0一一年 ...
//www.110.com/panli/panli_36775126.html -
了解详情
款第(四)项、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徐锦锦与被告郭培军离婚。二、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程昆松 审判员张莹 代理审判员王伴伴二○一一年十月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05686.html -
了解详情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准予原告黄二梨与被告石峰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程昆松 审判员张莹 代理审判员王伴伴二○一一年 ...
//www.110.com/panli/panli_30004114.html -
了解详情
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按约定及时交纳了相应购房款,被告也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并在房屋交付使用180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告交付房屋后, ,另50元退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提交副本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按 ...
//www.110.com/panli/panli_23033688.html -
了解详情
诉请,因证据不力,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 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丁现术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王琼...
//www.110.com/panli/panli_23033526.html -
了解详情
原告的诉请,因证据不力,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黄迎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1元,减半 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丁现术二0一一年一月十二日书记员王琼...
//www.110.com/panli/panli_23033361.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