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否为判断标准。显然,单纯的合理与否是一个主观问题,法律的适用则是价值判断客观化的过程,因此价值判断(法律内容)必须由某种客观因素来加以制约。该制约因素既不 ,追及权优于债上请求权。但物上请求权亦优于债上请求权,其根据在于物权优于债权,故此种解释无助于使追及权独立于物上请求权。其二,债权人无权要求非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773.html -
了解详情
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许多学者利用解释的方法,尽量强调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联系,提出了所谓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该理论共有三种:一是共同瑕疵说, 必须从中国本土资源中演化创造出来。[④l]法治建设必须借助于本土资源。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符合德国人的抽象化偏好,但并没有被其他国家立法和实践所接受,反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216.html -
了解详情
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许多学者利用解释的方法,尽量强调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联系,提出了所谓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该理论共有三种:一是共同瑕疵说, 而必须从中国本土资源中演化创造出来。”[④l]法治建设必须借助于本土资源。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符合德国人的抽象化偏好,但并没有被其他国家立法和实践所接受,反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78.html -
了解详情
存在着明显的弊端,许多学者利用解释的方法,尽量强调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联系,提出了所谓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该理论共有三种:一是共同瑕疵说, 而必须从中国本土资源中演化创造出来。”[④l]法治建设必须借助于本土资源。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符合德国人的抽象化偏好,但并没有被其他国家立法和实践所接受,反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39.html -
了解详情
一思想直接影响到了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德国的立法者认为:在财产法领域,确立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这一显著对立的概念,应是德国民法的基本原则。1896年,《德国 地点特殊等。在此情形下受让动产,应认定为恶意。“善意”之主观状态判断客观化的过程,与其说是善意取得制度找到了解决问题的出路,还不如说是善意取得制度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999.html -
了解详情
较强的对抗效力。 这时,派生于所有权的他物权,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所有权。他物权优位化趋势从这里可见一斑。④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相互交融。传统的理论认为, ,使当事人预见到不履行债务会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与其违约不如履行合同。其次,债权法强化债权人的优势地位,而债务人要履行更多的义务,以提高商品交易的实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7449.html -
了解详情
关系明了的阐述之代表,为德国民法立法理由书。该理由书称:民法既然将债权与物权作为全然不同的权利体系加以把握,因此也就必须承认他们在各自体系上的独立的 缘由,物权行为理论并没有被其他国家立法和实践所接受,反映了法律本土化的必要性。 3.2唯美主义抑或实用主义? 最美的,最合乎逻辑的理论体系,未必就适宜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802.html -
了解详情
较强的对抗效力。 这时,派生于所有权的他物权,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所有权。他物权优位化趋势从这里可见一斑。④物权制度和债权制度相互交融。传统的理论认为, ,使当事人预见到不履行债务会受到法律的有力制裁,与其违约不如履行合同。其次,债权法强化债权人的优势地位,而债务人要履行更多的义务,以提高商品交易的实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5022.html -
了解详情
住户对建筑物整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做出明确合理的规定。因建筑物的自然特性,公寓化住宅全体权利人自然形成一个整体权利人。所以这一部分规则的核心,是强调住户对建筑物 抵押权等权利的创设同样需要订立合同,但是通过合同创设的权利,仍然是物权而不是债权。土地承包合同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也是这样。土地管理法创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616.html -
了解详情
的。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前苏联的法学中,尤其是物权法这个领域,是基本上被彻底地公法化了。在前社会主义国家,基本财产支配关系都是利用公法的精神建立的,因此也应该按照 顿法学体系。德国民法典为什么会有五编呢?首先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区分开了,物权和债权这两个民法上的支柱部分区分开了,区分了以后才导致了其他的部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992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