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违法行为;④依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开庭审理。 被上诉人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答辩意见与一审相同。 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和依据已随 令被上诉人行政不作为并要求被上诉人受理其投诉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www.110.com/panli/panli_191532.html -
了解详情
唐科志是原告单位的工人。在2008年10月1日与原告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进入重庆市万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中心,原告已按月向被告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万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万盛劳社伤险认不受字(2009)1号工伤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421.html -
了解详情
。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于同年3月1日向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因杨光伦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本院于同年3月3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永劳社伤认决字(2005)424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366.html -
了解详情
复议和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 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一、原告永川市鸡冠石煤矿与第三人宋朝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永川市鸡冠石煤矿具有用工主体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永劳社伤认决字(2005)483号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363.html -
了解详情
伟业有限公司之间是买卖合同关系。 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一、原告重庆嘉信伟业有限公司与第三人李书华之间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原告重庆嘉信伟业有限公司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永劳社伤险认决字(2005)518号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329.html -
了解详情
法定期限内向永川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和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行政诉讼。 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辩称,一、原告永川市石竹镇桂花煤矿与第三人陈星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维持被告永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永劳社伤险认决字(2005)125号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326.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维持被告赣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7年11月23日作出的赣市劳社伤认字(2007 ,申请人向劳动部门提供了证据,证明黄玉莲系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综合分析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提供的材料而作出的认定。黄玉莲发生交通事故是 ...
//www.110.com/panli/panli_143370.html -
了解详情
形式上看,符合“因公外出”的条件,但结合第三人的工作性质,其“装卸”与“随车”密不可分,具有长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因公外出” 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及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被上诉人发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举证通知书》,该部分证据属于被上诉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137185.html -
了解详情
定案的依据。证据5、6、8相互之间与原告有利害关系,也没有其它证据佐证,均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 被告新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递交了答辩状并在庭审中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故被告新郑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豫(新郑)工伤认字【2008】142号 ...
//www.110.com/panli/panli_103410.html -
了解详情
作出决定。2008年7月18日,被告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作出常劳工伤认定(2008)03号决定,该决定与(2008)01号决定的结论完全相同。原告 关于无证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复函》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被告常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8年11月18日作出的常劳工伤认定( ...
//www.110.com/panli/panli_10002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