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之减轻,并非针对所有侵权案件,只是局限于现代各种新型公害事件,故此种情形下的无过错责任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是十分不全面的。就免责事由的法定化 予以求偿,在减损举证利益的同时,却在结果上获得了优势。 [44]主要包括产品责任致损、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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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异于让被害人求偿无门。[12]在我国目前对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仍存争议的情况下,将《侵权责任法》第41条所称生产者解释为包括进口者在内,较为 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就可以选择向生产者和销售者求偿;就生产者而言,除非其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98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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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举证责任之减轻,并非针对所有侵权案件,只是局限于现代各种新型公害事件,故此种情形下的无过错责任对受害人权益的保障是十分不全面的。就免责事由的法定化 予以求偿,在减损举证利益的同时,却在结果上获得了优势。 [44] 主要包括产品责任致损、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08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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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于是便有了1997年5月20日通过的《第三次侵权法重述:产品责任》。《重述三》在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上有了一系列的进步,其最为突出的贡献在于, 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比较起西方发达国家产品责任免责事由,我国产品责任免责事由有以下不足之处。一,没有将产品为符合政府颁布的强制标准而引起的缺陷规定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867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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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章名之不妥,问题是因本章内容之杂而难于确定一个适当的章名。[2] 中国民法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有两种立法模式:第一种立法模式,强调借鉴英 各类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在归责原则、免责事由、损害赔偿或者责任承担等方面的特殊问题。 [4] 本法并未涵盖社会生活中的全部损害类型,其第5章规定产品责任、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29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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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的这些规定,似乎与传统的侵权归责并无大异,然而仔细审视,却能发现我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与传统理论发生严重冲突。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 但同时我国现行法律,包括《民法通则》及《侵权责任法》,又赋予了从事这些行业的行为人,享有宽泛的免责事由。如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的未将产品投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90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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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为人真的没有过错,则可以向法庭主张法定免责事由,而免于承担侵权责任。例如,在产品责任案件,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在 ?如果轻率做出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之判决,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如果不予受理或者判决驳回原告请求,将如何说服当事人和社会舆论?可见,在侵权责任法设置此项规定具有莫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4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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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我国立足自己的国情,借鉴国外经验,规定了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未进入流通,不可能对消费者产生损害。(2)产品 而将产品以出卖方式交付他人,由此便将出租、无偿赠送产品导致之侵权责任排除在外,这对消费者保护不利,因此可借鉴国外立法,将销售改为流通。这样表述更为准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39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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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立足自己的国情,借鉴国外经验,规定了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免责事由:(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产品未进入流通,不可能对消费者产生损害。(2)产品 而将产品以出卖方式交付他人,由此便将出租、无偿赠送产品导致之侵权责任排除在外,这对消费者保护不利,因此可借鉴国外立法,将“销售”改为“流通”。这样表述更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72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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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主体、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归责原则及责任方式等方面都与一般侵权行为有很大不同。例如,在侵权主体上,当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进行 载新闻与法,2007年1月。 21、魏永征:《中国大陆新闻侵权法与台港诽谤法之比较》,载新闻大学,1999年。 22、王永江:《各国新闻法比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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