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必要的救济方法,以公平和补偿为理念,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情况。离婚扶养与夫妻之间的扶养性质不同,离婚已解除了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双方自婚姻关系 生活条件差异的补偿金。补偿的数额,依受领方的需要以及给付方的收入情况而定,但一般应当考虑离婚时双方的生活水平以及在可预见的将来此种情况的变化。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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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把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圈定在经济补偿的范围之内,所谓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过错方实施了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行为 与否尚不能确定,保险受益权亦如此,故均不应包括在内。至于夫妻扶养请求权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亦应区别处理:无过错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已经具备受扶养现实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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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赔偿多少的原则,把包括精神赔偿在内的损害赔偿圈定在经济补偿的范围之内,所谓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过错方实施了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行为 与否尚不能确定,保险受益权亦如此,故均不应包括在内。至于夫妻扶养请求权是否应列入赔偿范围?亦应区别处理:无过错配偶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已经具备受扶养现实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5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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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弱势一方提供救济手段,使其获得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也是离婚立法的重要内容。离婚救济制度彰显了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与平等的理念,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衡平 ,也应适用于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中,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男女双方应该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一并达成协议,不能达成协议、无过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58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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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规避,也给法官适用法律带来了困难。应该把离婚后的扶养定性为一种义务,在法律条文中予以明确。 (二)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 一是关于扶养的标准 ,用扶养义务来代替现行婚姻法中应给予适当帮助的提法。离婚后扶养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基于婚姻的余存效力而形成的法律义务。 其次,应该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58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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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给予经济帮助,这既是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在离婚后的延伸和表现,也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解决了离婚后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消除其困难 一方就有太多的怨尤,他们的合法权益按现有的法律规定就不能有效地得到保护,尤其是收入过高方隐瞒财产,这就显得法律的规定比较宽泛。对上述受害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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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规避,也给法官适用法律带来了困难。应该把离婚后的扶养定性为一种义务,在法律条文中予以明确。 (二)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 一是关于扶养的标准 ,用扶养义务来代替现行婚姻法中应给予适当帮助的提法。离婚后扶养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基于婚姻的余存效力而形成的法律义务。 其次,应该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757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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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事人规避,也给法官适用法律带来了困难。应该把离婚后的扶养定性为一种义务,在法律条文中予以明确。 (二)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 一是关于扶养的标准 ,用扶养义务来代替现行婚姻法中应给予适当帮助的提法。离婚后扶养是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扶养义务的延伸,是基于婚姻的余存效力而形成的法律义务。 其次,应该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15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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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有能力为前提。 新中国成立后,在离婚的扶养方面,得到扶养的一方不再限于女方。现行《婚姻法》第42条规定了离婚后的扶养制度,特别强调用于帮助的财产必须是 权威的解释。许多人根据其表面意思将其理解为:一种道义上的责任,而不是夫妻扶养义务的延伸。 如果理解为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则意味着可以给予帮助也可以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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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弱势一方提供救济手段,使其获得法律上的公平正义,也是离婚立法的重要内容。离婚救济制度彰显了夫妻双方人格独立与平等的理念,致力于损害与救济之间的衡平 ,也应适用于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中,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男女双方应该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与财产分割、子女扶养一并达成协议,不能达成协议、无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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