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是因为,建筑物不具有高度危险的性质,故并无采用无过错责任的必要;建筑物致损事件的受害者往往难以了解和证明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故不宜采用一般的 责任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侵权责任的承担以违反法定义务为前提,如果以该合同为由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与法理不符。[69]对此,可提出如下反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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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这些规定显然是对严格责任的规定,而没有考虑主观过错。也就是说,根据这些规定,不需要证明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就可以要求其承担 更符合实际,尤其是在判断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责任的承担比例上,也是是非常有效的。 参考文献: ①参见王利明:《违约责任论》2000年修订版,第23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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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危险领域说,该学说认为,在一定的民事诉讼领域,应当以危险领域作为分配证明责任的标准,以修正规范说的不足。所谓危险领域,是指加害方能够依据 根据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在没有穷尽现有法律规定以前,法官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不具备合法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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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会运用诉讼指挥权为量刑寻找根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会阻断证明责任的分配,但在我国,检察机关毕竟承担着客观、勤勉的证明义务,而且法官收集、调取量刑证据的能力 为:诉讼法、证据法与司法制度。 【注释】 [1]汪建成:量刑程序改革中需要转变的几个观念,载《政法论坛》2010年第2期,第141页。 [2]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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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对方当事人就权利消灭事实、权利障碍事实以及权利行使阻止事实各自承担证明责任的证明责任分配学说的总称。其将法律要件分为四类。松本君亦同时主张应该区别 有斐阁1954年版,第581页。 [23]日本司法研修所编:《民事诉讼中的要件事实一总论》,1986年版,第200、201页。 [23]就两者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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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在这种情况下,被告本人虽然没有任何过错,但却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责任称为严格责任。严格责任的准确含义至今仍不明晰,不过他们通常被认为是这样一类犯罪, 被告可以以无过失等理由来进行辩护,此种情况下其实并没有脱离主观责任的轨道,仅是证明责任的转移而已,属过错推定;相反,凡不允许被告提出任何辩护理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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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 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它一方面确立 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 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此条为公平和诚实信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规定。 何为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如何利用此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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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损害归属性,企图取代和修正法律要件分类说。我们的观点是采纳法律要件分类说为主要标准,并合理参照其他学说,对按此标准不能 效果发生的事实由否认变更或消灭事实的对方承担证明责任。3、按通说分配证明责任的结果与公平正义的价值发生严重抵触时,应参照其他学说加以修正。4、当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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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提出了危险领域说、盖然性说、损害归属性,企图取代和修正法律要件分类说。我们的观点是采纳法律要 件分类说为主要标准,并合理参照其他学说,对按此标准不 效果发生的事实由否认变更或消灭事实的对方承担证明责任。 3、按通说分配证明责任的结果与公平正义的价值发生严重抵触时,应参照其他学说加以修正。 4、当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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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了一个积极心证时。他才会适用该法律规范,也就是说,他才可能确认法律规范的效力已经发生,因此,不仅当法官对不具备此等条件形成心证时,不会适用该法律 。这种不确定的不利后果由要赢得诉讼必须要求适用该有疑问的法律规范的当事人承担。由此,罗森贝克得出了证明责任的基本原则:不适用特定法律规范,其诉讼请求就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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