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说,这一原则是市场交易的基础必须统一的原则在土地权利制度上的体现。 权利绝对原则这一原则是物权法中的物权绝对原则的体现。它的基本意义是,土地权利在本质上 这是财产权利本质的体现。 登记原则这一原则是物权公示原则的体现。其基本意义是,在设立、变更、移转、消灭物权时,必须履行一个能让外界承认该权利变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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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登记作为权利取得的生效要件。[11]法律之所以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其目的无非体现物权公示原则,而在《物权法》明确规定了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况下,立法 也要求立法通过引导,使得当事人在取得权利后尽快完成事后的登记,以彰显公示性原则。这就体现为以下的制度设计: 第一,各国和地区为了将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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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秘密的规定有所不妥,理由是:第一,国家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目的,就是要贯彻物权公示原则,将不动产物权存在和变动状况公开出来;第二,企业或个人的不动产状况与 方式部分先予规定,待以后编纂民法典时再移至民法典总则部分;(2)在物权法中规定的取得时效的客体范围应限于动产和未登记的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登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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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当前,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一些混乱现象,与物权方面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是相关的。物权法规定的公示原则、所有权移转规则、善意取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所有制形态上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然要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要对其它经济成分给予同等保护。另一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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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有悠久的发展历程,并一直与民法物权制度协同并存,这种历程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结果导致登记程序与物权法中的登记实体制度相互结合,形成了制度同 适用的频率也必将不断攀升;而且,一旦登记在国家法层面被制度化,成为不动产物权公示形式,成为规范和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必经途径,则在国家力量的推波助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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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登记作为权利取得的生效要件。[11]法律之所以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其目的无非体现物权公示原则,而在《物权法》明确规定了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况下,立法的 也要求立法通过引导,使得当事人在取得权利后尽快完成事后的登记,以彰显公示性原则。这就体现为以下的制度设计:第一,各国和地区为了将登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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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我国《物权法》对上述两种公示方法作出规定外,还作出了关于物权变动效力发生的其他规定。其一,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 公示的内容本身即可,而无需去详查公示内容是否真实以及对方是否真正享有权利。然而,公信原则要真正采用,必须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比如,财产登记制度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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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主要制度保障就是不动产的公示对抗主义。由于法国民法采用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公示仅产生对抗主义,所以物权的有效性和物权公示的有效性是两个 之间的利益平衡。在我国,虽有学者建议在物权法中规定优先权,但最终被立法机关采纳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优先权制度,基于意思自治而丧失所有权的出卖人将真正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134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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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主要制度保障就是不动产的公示对抗主义。由于法国民法采用债权意思主义变动模式,公示仅产生对抗主义,所以物权的有效性和物权公示的有效性是两个 之间的利益平衡。在我国,虽有学者建议在物权法中规定优先权,但最终被立法机关采纳的可能性不大。没有优先权制度,基于意思自治而丧失所有权的出卖人将真正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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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用益物权,在传统民法逻辑体系里很好地解决了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物权法》中公示原则以及对物权的保护方法都可以适用于动产用益物权。当前最为 物权理论去解释原有的问题,同时完善动产用益物权的公示制度,允许其流转。如我国《物权法》第23、24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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