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2](P 293) 并存于同一块土地上的高级所有权和低级所有权即所谓双重所有权为相对所有权最有力的例证和说明。 应该承认这样一个结论:两大法系的 传统的所有权制度,但引入更高层次的财产权概念,对新型财产权则赋予它与所有权债权平等的地位。[1] 这样,既能保持我国现有大陆法系法律体系及传统的稳定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828.html -
了解详情
,也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德国法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发生须有双重要件构成,即当事人的物权意思表示加上不动产登记的这个外在的客观事实。[[16]] 通常 合意与登记间不一致的产生可基于当事人之原因(如双方就A地块达成所有权让与合意,但登记时,却错误陈述为B地块,土地登记局为B地块进行了登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455.html -
了解详情
摘要】保险代位权具有三项相互联系的本体性功能,分别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逃脱责任以及有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费和维系正常经营。关于保险代 ,而是要替被保险人行使诉权,追讨损失。[20]诉因分割的禁止亦早已被债权让与的普遍承认所打破。至于损害被保险人向承担赔偿责任的第三人和保险人求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858.html -
了解详情
取得的条件。[24]这一认识显然存在错误。善意取得制度的前提,在于出卖人的让与行为是无权处分,而出租人转让租赁房屋是有权处分,因此不存在善意取得 十分重大而定。[30]例如,依据台湾地区法律,共有人之优先购买权仅具有债权效力,基地承租人之优先购买权相反具有物权效力。[31] 实质上,法律赋予承租人优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9452.html -
了解详情
即享有物权请求权,反之,不享有物权便无从行使物权请求权,尽管权利人仍可行使其他请求权如债权请求权或占有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为请求权之一种,惟当物权受有妨害时始得发生 两章,然通编除第544条规定所有权的定义和第545条规定所有权不受强迫让与外,全部两章内容都是关于添附权的规定,再无其他条文,更谈不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827.html -
了解详情
而且有违债务人与债权人间的利益状态。另外,在提存后、通知前针对原债权发生的让与,或原债权之(部分)抵销,也无法得到很好的说明。如果提存行为无效 抗辩权、取回权,并不立刻使原给付关系消灭,则无论于债权人、债务人两方面皆保有双重可能性。哪种可能于其最为有利,立法者实无从预为判断,只能任由当事人自己做出判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439.html -
了解详情
即享有物权请求权,反之,不享有物权便无从行使物权请求权,尽管权利人仍可行使其他请求权如债权请求权或占有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为请求权之一种,惟当物权受有妨害时始得发生 两章,然通编除第544条规定所有权的定义和第545条规定所有权不受强迫让与外,全部两章内容都是关于添附权的规定,再无其他条文,更谈不上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023.html -
了解详情
,[2](P 293) 并存于同一块土地上的“高级所有权”和“低级所有权”即所谓“双重所有权”为相对所有权最有力的例证和说明。 应该承认这样一个结论:两大法系 的所有权制度,但引入更高层次的财产权概念,对新型财产权则赋予它与所有权债权平等的地位。”[1] 这样,既能保持我国现有大陆法系法律体系及传统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155.html -
了解详情
,也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德国法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发生须有双重要件构成,即当事人的物权意思表示加上不动产登记的这个外在的客观事实。[[16]] 通常 却与此不同,依民法典第932条的规定:“受让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物权不属于让与人的,非为善意”,因此,在动产因重大过失而不知的,不能发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514.html -
了解详情
立法及理论均认为“一个法律行为,除非有特别情形,即可发生债权与物权变动之双重效果。”也就是说,无权处分人的债权行为使其负担了交付标的物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双重 有道理。在无权处分动产时,如果相对人为善意,则该相对人可主张动产善意受让之保护,善意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在无权处分不动产时,如第三人为善意,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37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