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这条明确了什么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使得债务人怠于行使的 人异议的行使。这是任何被执行人主体在未经审判程序确认之前,都应当享有充分、有效的抗辩机会,否则就会导致执行上缺乏正确性。只有在保障第三人权益与维护生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663.html -
了解详情
代位权不是同一概念,传统民法上,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完整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 根据1999年12月15日实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界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保监发(1999)245号],将责任保险界定为财产保险业务,适用补偿原则,保险人享有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396.html -
了解详情
损害,将来受到损害亦包括在内,但此场合应由债权人负举证责任。有害债权,不宜如债权人的代位权那样同时采取“无资力说”和“特定债权说”。因为在 按照观念主义,以债务人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力状态即可。2.受益人的恶意受益人在《合同法》中称为 “受让人”, 在法释(1999)19号中称为“受益人或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9567.html -
了解详情
时却会出现以下两个问题有待解决。 (一)地域管辖形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有三种形态,即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专属地域管辖。 。如果债权人胜诉,则既判力的客观范围应当包括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代位权关系。如果债权人败诉,则应当区别败诉原因来确定既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708.html -
了解详情
请求权基本上同出一辙。与同债务人之间进行仲裁相比,次债务人所面对的代位权仲裁请求,并不因为债权人行使了代位权而发生实质变化,也不会对次债务人的权利有 代债务人之地位行使其权利,就次债务人而言,无论债权是由债务人行使,还是由债权人代位行使,就其法律地位及利益均无影响,因此,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一切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6625.html -
了解详情
放在执行程序中。这主要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有次债务人向债权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45.html -
了解详情
作为债权受让人,不得再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此说目前为大多数学者所采纳。笔者认为第三种学说的定性较为准确。第一、二种学说虽可有效解释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债权的消灭,却 共同之处在于,二者均属民法上的代位权范畴,代位人与被代位人均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二者的行使范围均不得超出原债权人的债权等,但二者毕竟是两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77.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有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 2000年110月版,第49页。 [8]参见:黄松有《民事证据制度研究中的若干热点问题(下)-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座谈会综述》,载《民事审判指导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013.html -
了解详情
偿权与《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存在 质上的差异。《合同法》第73条对代位权作了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种违约行为,致使保险合同无法履行,保险人可以不履行赔付义务,同时这也是对被保险人的惩罚。如果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了对第三者请求的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6403.html -
了解详情
偿权与《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存在性质上的差异。《合同法》第73条对代位权作了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违约行为,致使保险合同无法履行,保险人可以不履行赔付义务,同时这也是对被保险人的惩罚。如果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金之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了对第三者请求的赔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52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