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的权利,同时生成政府对房屋的权利与相依的公民交付房屋的义务。 从现代自由主义法律原则来说,公民基于所有权的逻辑而拥有房产,就拥有着对抗一切侵犯该所有权的 要从制度上对行政诉讼类型加以完善,更要确立以法律关系为标准来选择、适用相应诉讼类型的观念。 五、余论 经由对征收、补偿和拆迁过程中法律关系的分析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4439.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与认识错误,理应成立(信用卡)诈骗罪;(2)虽然特约商户交付了商品,但最终并没有遭受财产损失,所以应该认为受害人是发卡行;根据特约商户与发卡行之间 事实上还是法律上都占有着存款;账号名义人若对存款不具有实质性权利即 不具有所有权的,即便握有银行卡,也有可能成立盗窃、诈骗等夺取罪;收到错误汇款的账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5413.html -
了解详情
优先权的立法目的有二:一是进一步确立劳动报酬绝对优先的观念。工资是工人出卖劳动力的报酬,出卖血汗之对价、工资具有绝对神圣性,必须予以保护,始足 职工个人和家庭生活都发生了困难。[18]所以,本文认为,消费者在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前要求发包人交付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是一种债权,不能发生对抗承包人优先权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111.html -
了解详情
内容三部分构成[8],我们认为,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必须具备三个要素。其一,权利主体特定、明确。物权法的本质,在规范财产归属秩序[9],如某物未归属某人 。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5条的规定,预售许可证的取得是以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0813.html -
了解详情
即不得毁坏、灭失专有部分,以免危害整个建筑物的安全结构与全体住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3.规定专有权的主导性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种权利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能够带动 足当之[10]。惟为因应建筑技术之发展,与社会生活之演变,有学说采观念上间隔之见解,即只要符合明确区分界线之要求,其区分部分纵无物理上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016.html -
了解详情
:①贯彻个人本位法律思想,强调对个人财产权利的尊重;②确立所有权中心地位,认为所有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绝对支配权,将所有权以外其他物权视为所有权的派生物;③ 魏玛宪法》,该法第153条规定:所有权负有义务,它的行使应当同时服务于公共利益。二战期间,所有权负有义务这种观念及立法实践被德日法西斯歪曲利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3711.html -
了解详情
的该学说的其他漏洞),非以物权行为理论来解释不可。进而,有关观念交付的具体规定更是必须从物权行为理论出发才能够妥当理解,甚至从措辞来看,第25条已经将物权 。以不动产买卖为例,理论上认为买卖不仅对出卖人发生为所有权移转的义务,而且买受人同时取得了获让所有权的请求,从而只需要让与人一方为处分的表示即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063.html -
了解详情
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及效力。 (三)价金代位物支付的程序规制 1.程序规制的意义 通常,价金若交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与一般财产相混和后便会丧失其特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5014.html -
了解详情
的地位是平等的,如果其他人比出卖人先从买受方处取得物的所有权的话,这种所有权的取得即使不进行公示,同样可以对抗出卖人。因为,直到出卖人重新获得物的所有权为止 法解除制度的研究,参见齐晓琨:《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观念的转变和立法技术的提升》,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80-216页;杜景林、卢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81.html -
了解详情
解释为一种意志关系,他认为,物权支配性的本质应该作如此理解:支配的观念指的是人所表示的意思和意思之间的一种关系,所以即使在物权中,权利人使用标的 都可以被所有人分别支配。比如,企业中的财产如其土地、房屋可以分别作为物权的客体被支配,此时没有必要将集合物作为整个所有权的客体来对待。但是当集合物进入到交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308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