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性质相同、后果不同的行为在刑法评价(定性)角度是否应该有所区别 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这样两种典型的案例,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案例1]行为人甲盗窃 和有权解释机关对于诸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侵占罪等财产经济犯罪的定罪与量刑等作了出罪化、有罪免刑化、轻刑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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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不能另定抢劫罪或者单独定为抢劫罪,更不能将信用卡诈骗罪与抢劫罪合并处罚;第四部分指出,抢劫信用卡既当场使用又事后使用的,则应以抢劫罪与信用卡 ,张明楷教授的观点更为复杂,其还要看事后使用的场所而分别认定为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争议的核心在于机器能否被骗问题,关于机器能否被骗的问题,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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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不能另定抢劫罪或者单独定为抢劫罪,更不能将信用卡诈骗罪与抢劫罪合并处罚;第四部分指出,抢劫信用卡既当场使用又事后使用的,则应以抢劫罪与信用卡 ,张明楷教授的观点更为复杂,其还要看事后使用的场所而分别认定为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争议的核心在于机器能否被骗问题,关于机器能否被骗的问题,笔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8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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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行为同时成立诈骗罪与盗窃罪,二者处于观念竞合关系的情况。[7]于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在行为人已经取得财物的情况下,诈骗与盗窃的关键区别在于被害人是否 ,从而取得售货机内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利用他人信用卡从自动取款机取得财物的,也成立盗窃罪。基于同样的理由,在行为人未取得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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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二者处于相互排斥的关系,所以,需要通过处分意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28]日本学者山口厚也认为,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取决于交付的有无;如果承认两者的竞合,就不 月15日,第3版。 [26] 参见张明楷:也论用拾得的信用卡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性质与刘明祥教授商榷,载《清华法学》2008年第1期,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70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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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但被告人取得银行卡并非是骗取行为,而是一种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区别的关键在于:受骗者是否基于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而处分财产。正如日本学者指出 ,因此,王某调包取得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是盗窃信用卡,而非骗取信用卡。 二、信用卡诈骗罪与该条第三款拟制的盗窃罪不成立牵连犯罪 牵连犯,是行为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18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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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他人信用卡后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如何定性,却存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侵占罪之争。 这涉及到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分问题,在探讨之前有必要对两罪的本质特征予以厘清。盗窃罪与诈骗罪同属侵犯财产类犯罪,区别在于非法取得财产行为的基本模式不同:诈骗罪属于交付罪,本质在于以骗取财,通过引发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670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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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信用卡诈骗罪。笔者认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观点,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将形成不同的犯罪构成,对该行为的定性理由应当加以区别分析。 一、该行为不能适用刑法第 的第一量刑层次仅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量刑上信用卡诈骗罪较盗窃罪重。依据牵连犯从 一重罪的定罪原则,该行为应当以信用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24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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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他有期徒刑。 点评: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 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罪.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财产的损失是否为被害人处分财产的结果,有无处分行为是划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8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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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的规定即是特别规定,因而信用卡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之间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之间的法条竞合关系。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理,应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即 的行为,应视为债的有效“清偿”,不产生对真正持卡人即被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这与盗窃罪的认定是一致的,但如果以银行方面因受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以至交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84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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