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在宣判前要求撤诉,除非案件内容涉及国家社会利益或撤诉有违法律规定。在抗诉案件中,由于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涉入,是否允许当事人在法院受理 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出抗诉的,应当依法继续审理,及时作出再审裁判。 二、检察院对其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能否撤回抗诉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8027.html -
了解详情
的违反程序和审判人员枉法裁判等程序上的内容正是检察院的职权范围。否则,他的权力过大必然对法院的权力形成冲击。 (二)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可信力 按诉讼法规定和理论理解,检察院的民事案件抗诉权只能针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权,而不宜介入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之争。但是,检察院拥有的抗诉权的确侵犯了当事人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08.html -
了解详情
。同时基于一审法院重先审理后就可能出现二种裁判结果,一种是对原先裁判的重复肯定,一种是对原先裁判的部分否定或全盘否定。相对于被告人来说,也必须 的完善与重构。 1.对“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立法重构。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上诉不加刑”原则受到两个条件的严格限制:其一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297.html -
了解详情
监督,自1995年起,左一个解释,右一个批复,对可以抗诉的生效裁判的范围不断加以蚕食,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有愈演愈烈之势「13」。除上述 是,其中最后一个司法解释即2000年12月13日《关于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迄今已逾三年时间,虽然我们不敢据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72.html -
了解详情
如何协调呢?值得探讨。我国三大诉讼法都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其具体方式主要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起抗诉,从而引起再审程序的 困难。因为民事诉讼涉及的是私权纷争,当事人对争议标的具有处分权,在裁判生效后,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此服判息诉,不再对生效裁判持有异议,人民检察院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191.html -
了解详情
的主体有当事人、法院院长、上级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可以提起再审的理由有案件的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审判人员 审判的权威从而也会跌落。由此看来,对检察院的抗诉如果不加以必要的限制,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就会受到不应有的损害。参见谭世贵主编:《中国司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302.html -
了解详情
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5]中国这种“流水作业式”的诉讼构造,导致审判前程序中缺少中立司法裁判机构,审判阶段 的处置权。最后,在民事和行政审判领域,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抗诉,从而直接引起再审程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654.html -
了解详情
民事诉讼法》第 14 条中也能获得进一步印证。该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立法者将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的对象明确限定于作为执法主体的法院 于是抗辩事由也往往只能在执行程序中才成为对抗、和解或变更的原因,而这些未经听证、辩论和裁判的实体事项,即使后移到执行程序中来解决,也必须获得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3801.html -
了解详情
宪法体制,限制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权。依照我国宪法和检察院组织法以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权进行监督,并依法提起抗诉程序。但是, 中都设置有再审程序以对错误裁判进行救济,就是为了判决的正当性。不过,我国关于民事裁判既判力理论的研究注重维护裁判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同时在比较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141.html -
了解详情
环节、事件、活动和行为,无论是作为达到最终裁判的过程性事件,还是作为诉讼程序中的独立性事件,其本身都属于被监督的对象,而且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 本文系司法部2006年度重点项目检察院参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编号:06SFB1012)的阶段性成果。 [1]汤维建《: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诉中监督》,《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0909.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