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完成,若是对他人实行犯罪没有加功的作用和意义,反而降低了犯罪实行行为的社会危害和危险性的,不是帮助行为。[5](p154)另外,还有学者更为明确 广告的发布者对内容明显违法且虚假的信息照登不误等以业务活动为名的中立诈骗帮助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这种中立的诈骗帮助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主要还是应当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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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混淆。从这种角度而言,认为不能犯是行为人在某些错误认识的情况下实施了不可能完成犯罪之行为的情况,[3]是可取的,因为这种界定方式在概念中仅描述不能犯的存在特征 罚性判断实质上是决定以刑法规范还是以道德规范来调整不能犯行为。因此,对不能犯可罚性根据的分析,就不能局限于刑法学领域,而必须从法与道德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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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下作出的一种身体动作;第三,犯罪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是能够被证实的。而内地刑法对危害行为的成立需要考察有意性、有体性、刑事违法性三个标准。 说或不作为说都显片面。 择一说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解决持有行为的性质,为我们所接受。在刑法意义上,以行为违反命令性规范或禁止性规范及身体动静状态的结合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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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的认识尚无权威论断。日本学者对结果下了一个简明的定义,但缺乏应有的分析。意大利学者以结果给结果下定义,未能揭示什么是结果,使人难以掌握。[17 非法财物(如毒品、凶器、不义之财、色情物品、犯罪工具等)的支配状态。[38] (三)关于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同一性问题 学界在解释复合罪过时,通常割裂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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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之处。其四,也有论者持择其一的观点,因为持有型犯罪内部构造复杂,其归属应分析案情具体环境[1]。 笔者认为,持有行为的归属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其行为 作为与不作为均是对某一特性规范的违反,二者涵盖了危害行为的所有形式。 毒品犯罪通常被视为无被害人犯罪,因此其法益的侵害具有特殊性,尤其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38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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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之处。其四,也有论者持择其一的观点,因为持有型犯罪内部构造复杂,其归属应分析案情具体环境⑴。 笔者认为,持有行为的归属争议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其行为构造 作为与不作为均是对某一特性规范的违反,二者涵盖了危害行为的所有形式。 毒品犯罪通常被视为无被害人犯罪,因此其法益的侵害具有特殊性,尤其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386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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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破坏,导致所有权瑕疵。而实质上,行为的真正对象并不是物,而是物的后面所针对的所有权。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二者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 我们要问,政府是拟制人格,难道他就不能成为行为的对象吗?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我们以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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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的10人,四年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的批捕率高达60%,通过上述数字的分析,我们显然可以看出,随着我国未成年犯罪的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人员在 政府收容教养。目前,实践中对实施刑法禁止的严重危害 行为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由政府收容教养的,一般是送往少年犯罪教所,在哪里单独编队,与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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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罪。其次,这种物品必须是犯罪所得。如何理解这里所说的犯罪呢?通常认为,这里所称的犯罪,只是从行为的客观属性分析,已具备刑法分则各条所规定的构成 目的,因此,本罪应不仅包括直接故意,而且包括间接故意,间接故意的意识因素只能是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认识,不包括必然性认识。其二,从司法实践看,赃物犯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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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轻微行为均不判处刑罚;其二,轻微行为的全部或部分均由一定的机关以特定的方式处理;其三,被判处有罪的情况(危害程度)和量(定罪数量)有一定的 ,在无其它措施予以配合时,确实会导致对规则的漠然,诱发违规行为的发生。因此对犯罪行为不规定量的限界应该说从规范的效力角度考虑有其合理性。但这种合理性有两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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