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之遗弃在荒岭,甲延误救治而亡。应当说将乙认定为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是没有问题的,在等价性判断上也不存在障碍。但是,乙并不具有形式作为 Verlag Otto Schwartz 1959,S.9192. (42)李居全:浅议英美法系刑法学中的行为概念兼论第三行为形态,载《法学评论》2002年第1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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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死亡结果有自己故意心态的情形,根本不符合结果加重犯的结构特征,而将此情形作为转化犯,认定为转化型故意杀人罪完全是合理的。 三、坚持主客观相 《罪过形式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4页。 (21)张永红《概括故意研究》,载《法律科学》2008年第1期。 (22)同前引(21)。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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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之间具有因果性,且乙具有帮助的故意,所以乙就强奸罪成立不作为的共犯。(42) 根据共犯从属性的原理,对教唆犯与帮助犯的认定依赖于正犯,只有当正犯 论否认违法的相对性,认为A使正犯B实施了杀人未遂的违法行为,故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教唆犯。但这种结论不合理。 (32)参见[日]曾根威彦:《刑法学基础》,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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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实施阻止行为,就违反了特定义务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正犯;相反如果护士在母亲杀死婴儿时施加援手,则反而因为其作为不能够支配犯罪流程而构成了杀人罪的 规范性要素来决定。[23]此外,也有日本学者认为,要认定一定的不作为与作为等价,二者必须具有相同程度的危险性,它应该体现为同被害人或被害法益之间具有特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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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个人犯罪,独立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两点是:1.如各被告人分别以杀人和伤害的故意共谋实施侵害行为,虽故意内容明确,但不能认定是共同犯罪,原因 罪的主犯(只是法律上因其故意杀人罪的存在而对其伤害罪不再作评价),梅某平和梅某华作为故意伤害(致死)罪的法律上的从犯来确定量刑,进行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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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门(犯罪论基础)》,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166页。)但相当多的学者(如Traeger、Merkel等)对此提出异议,认为先行行为不仅限于违法行为,亦包含 故意不排除危险,就应认定为不作为的故意杀人。”(注:张明楷:“论不作为杀人罪-兼论遗弃罪的本质”,载陈兴良主编《刑事法评论》,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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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予抢救的不作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法律并没有规定见死不救罪,故应宣告被告人李甲无罪。三、一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和证据(一)认定犯罪事实1999年 年;由被告人李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项丙、王某因被害人项甲死亡的死亡补偿费60800元,抢救费2000元,丧葬费1000元,误工费141.93元,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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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建筑工人的作业行为是合法行为,但是仍然产生救助甲的义务,如果不救助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不作为犯处罚。这显然加重了危险业务担当者的责任 ,似乎可以成立牵连犯,最终从一重重处断。如果事后不作为犯罪是过失犯罪,则无法成立牵连犯,最多只能认定为吸收犯,但是,不论在理论上如何认定罪数形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7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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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建筑工人的作业行为是合法行为,但是仍然产生救助甲的义务,如果不救助就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不作为犯处罚。这显然加重了危险业务担当者的责任 ,似乎可以成立牵连犯,最终从一重重处断。如果事后不作为犯罪是过失犯罪,则无法成立牵连犯,最多只能认定为吸收犯,但是,不论在理论上如何认定罪数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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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死亡,以及轻微暴行为致人死亡的案件,一般不能轻易地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2.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审判实践中,过于自信过失 本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容忍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3.对过失致人重伤进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应直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能套用不作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模式,定过失伤害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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