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婚后和睦相处,并育有一子。原告诉请离婚是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不是因为双方夫妻感情的原因。原告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仍然能和睦相处。婚生子也一直随 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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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9)秀民初字第1970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曾起诉与被告离婚经判决不准离婚的事实。经质证,被告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4、原告申请对双方共同 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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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9)梅民初字第169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曾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事实。3、闽清县下祝乡源溪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证明被告张 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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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1号民事判决书1份,证明原告曾于2009年7月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及生育婚生儿子杨威的事实。因被告未到庭,故无法质证,被告又未向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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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离原告家一走了之。原告于2008年8月12日向本院起诉与被告离婚,本院判决不准离婚。2009年5月18日,原告再次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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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婚姻效力问题,比照特别程序审理,查明确属无效婚姻的情形的先行判决,一经判决即生效力,不准撤诉、上诉、申诉,实行一审终审。对财产和子女问题适用 会出现在一个案件中适用两种程序、两份法律文书的现象,但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反而有利于统一法院对无效婚姻案件的审理。 人民法院在审理当事人以离婚为由起诉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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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本院作如下认证:原告提交的1号证据系生效的法律文书,本院予以采信,对原告的2-5号证据,本院作综合认证,认定原、被告婚后 隔阂,原告曾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无往来等事实。 根据采信的证据,结合庭审调查,本院认定本案如下案件事实:原、被告经人介绍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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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光辩称:原告所诉结婚生子、两次起诉离婚,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属实,其余不是事实,结婚证虽然是骗取办理的,但是事实婚姻,婚后夫妻感情较好,且原 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校对责任人:聂洪德 打印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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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裁定撤销二审判决。可见湖北省高院认为本案的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之中,亦即湖北省高院 是指相关的法律文书;二是发送只强调“送”,而送达不但强调“送”,还要“达”。由此也完全可以去推论,《民事诉讼法》第134条所指的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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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告曾于2010年9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无法和好的事实。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被告对证据1、2、3、6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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