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 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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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情况,协议离婚时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协商分割,离婚协议为双方自愿签订,具备法律效力。2.本案案涉房屋为我婚前财产,宅基地使用人也是我,房屋在修缮和翻盖 二、驳回刘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法院对于A号院内北房五间所作分割是否适当。 现周先生上诉主张A号院内北房五间系其婚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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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登记在赵某鸿名下,虽然二被告之间曾订立有协议书,载明林某涛借名买房,但实际并不存在借名买房关系,该协议效力由法院认定。其次,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并将房屋所有权人更名为林某涛,即此房屋所有权为林某涛婚前财产。经质证,赵某鸿称不清楚是否系其签名,但针对署名不申请笔迹鉴定,原告认可赵某鸿的质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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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的判断,变为只有人民法院有权撤销婚姻。该撤销与撤销婚姻登记行政行为是不同的法律概念,可撤销婚姻是法律所规定的婚姻的一种效力状态,符合法定情形, 利害关系人无权申请撤销婚姻。是否撤销由被欺诈者自我决定,如果不愿意撤销,应尊重当事人婚姻自主权。因此,该条款规定了夫妻一方重大疾病的婚前告知义务,既保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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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收取120元,原告A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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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到2000元每月,对此当事人也非常满意。 本案最大的争议即婚内财产约定是否能够成立,由于本份财产约定仅仅由男方一人书写,而没有女方的签字,而且 收取的部分,本院退回原告A)。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15年7月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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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如下:????本案中,关于被告马某平辩称其与胡某平在婚前签订有婚后夫妻财产及债权债务约定协议、该笔借款属胡某平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承担以及原 约定的协议,对夫妻内部而言,其决定和约定应该有效,对夫妻外部而言效力如何是本案处理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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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熊先生的婚前个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歧】林女士与熊先生签订的承诺书其性质及是否可单方撤销赠与,有三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 一致的结果,故赠与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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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熊先生的婚前个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歧】 林女士与熊先生签订的承诺书其性质及是否可单方撤销赠与,有三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一致的结果,故赠与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590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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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熊先生的婚前个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歧】 林女士与熊先生签订的承诺书其性质及是否可单方撤销赠与,有三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一致的结果,故赠与行为是一种合同行为,其本质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作为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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