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址:江门市新会区***,身份证号码:44078*。联系电话:13*。被告: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住所地:江门市蓬江区 的证明》 1 1 证明原告于2009年9月22日上午7时许在江门市高新区中港宝田有限公司西区311宿舍发现其黑色公文包被盗,包内有其身份证、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51227.html -
了解详情
年的事实,原告提交的劳动合同是伪造的,提交该劳动合同上记载的电话号码(1522829)的移动业务明细(系照片打印件),认为劳动合同的签订 ,足以认定。本院认为,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作出的青公交认字[2015]第017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程序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27597.html -
了解详情
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詹某丙、何某、孟某某违法国家发票管理法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其三人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销售方:苏州某商贸有限公司。 3、情况说明证明:长沙市高新区国家税务局情况说明(2017年12月15日)证实长沙某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票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4799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