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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
岗位
后,不通知本人,就降低原工龄
工资
,公司理由说按公司条系,合法吗?
,继续拿了3年每月100元的工龄
工资
,现在公司说,
工资
条系里写:
行政
助理:100元每月,
人事
助理:50元每月。由于
岗位
变化,要将为50元工龄
工资
。但本人调入后签的合同只写:
人事
,签的
岗位
职责也是:
人事
。从未约定是
人事
助理!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啦...
//www.110.com/ask/question-1555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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