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查看全部类别
二被告在从事转运木材这一活动中,并不是以背篓这一器具作为获取报酬的主要方式,二人更多的是以自己的劳动为陈千福完成木材转运工作,从而获得报酬。从双方间 艳、陈永发负担509元,由被告陈千福负担118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www.110.com/ask/question-1837334.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