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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说“由住户保证计费水表、表井(箱)附属设施完好及清理工作,配合供水人抄验表或者协助做好水表等设施的更换、维修“。 但合同签订后,供水企业并未 水站等设施,应当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运行。”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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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水务公司的人说,请他们不要停水,该怎么补交、补办的我们补,这是生活用水,你们停了我们无法生活,但水务公司的人不听,还是强行拆除了。 后来我们找水务 多的水费(水费加罚款),并补办手续(入户还要1仟多),我看了城市供水条例,说水务供水企业有按期抄水表的责任,我们近8年没交水费,请问他们是否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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