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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不能成立。张俊杰故意杀人后并没有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只是将自己杀人事实用手机短信方式告诉了同学李建方,虽然张俊杰妻子让李 人张俊杰判处死刑,可不必立即执行。因此,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关于原判量刑不当诉辩意见,予以采纳。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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