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种情形,政府明确适用的是“改制”、“迁移”、“撤销”;“改制”不是土管法规定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理由,人造板厂至今没有“迁移”“撤销”。正因为如此,政府对人造板厂 《永仁县林业局人造板厂企业改制方案》中,提及企业资产处置的地方仅有改制方法的债务偿还部分说“债务待资产拍卖变现职工安置后逐一偿还。”离由 ...
//www.110.com/ask/question-2792857.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