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54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为买受人办妥《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买受人应在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内提供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 ...
//www.110.com/ask/question-1260071.html-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搜索历史 清除
相关搜索